克扣工資?虐待?針對船員的七大違法行為!
國際運輸工人聯合會(ITF)在《尊重全球供應鏈中海員的人權》中提出了針對海員的各種形式的非法行為,主要有以下七類。
一、克扣工資
ITF聲稱,盡管國際最低工資設定得相對較低,但船東或經營者始終試圖克扣或扣留海員已完成工作的工資,而海員在國內的收入是海員家庭的主要生活來源。
二、人口販賣
某些虐待船員的行為甚至可能構成以勞動剝削為目的的人口販運行為。這包括:
欺騙性招聘:未能遵守合同條款或按承諾付款。
收取招聘費用(直接、間接):利物浦約翰摩爾斯大學(LJMU) 和海員使命會(MtS) 最近發現,海員平均被收取1,872美元的非法招募費。
扣留工資或證件:所有這些都可能導致債務抵債或強迫勞動。ITF目睹了許多海員被迫留在船上或面臨永遠無法收到應得款項的情況。
根據許多國家的法律,這種行為可能構成犯罪。ITF強調,公司應特別注意根據國家立法(例如英國和澳大利亞的現代奴隸制法案)避免觸犯現代奴隸制風險。
三、虐待
船上的等級制度可能會造成騷擾、欺凌、歧視或虐待。ITF表示,與工作場所暴力相關的最重要因素是海員的原籍國,來自菲律賓或東歐的海員更有可能報告遭受過暴力。
四、遺棄
正如ITF解釋的那樣,如果船東兩個月或更長時間沒有支付工資、未能遣返船員或讓船員得不到必要的生活維持或支持,就會出現遺棄海員的情況。
工資被剝奪、生活和工作條件惡劣以及行動受到極端限制,是這些案件中可能存在強迫勞動的指標。
根據《海事勞工公約》,當合同到期或船東不遵守合同條款時,海員有權被免費遣返。為了海上安全,國際規則要求船上必須保留最少的骨干船員,這使得這些情況變得更加復雜。
五、未能遣返
ITF補充說,一些雇主不愿意在合同結束時遣返海員,并且不愿為海員承擔任何費用。運營商未能及時準備簽證并安排替換船員抵達以便在合同結束時遣返到期船員,通常是為了避開旅行成本更高或復雜的國家,或者最大限度地減少船員更換的頻率和成本。雇主常常將責任歸咎于世界各地的移民政策。
例如,ITF提醒說,在Covid-19大流行期間,數十萬海員在合同到期后被滯留在船上或被迫簽署延期協議。許多海員被告知遣返是不可能的,但事實并非如此——只不過公司安排起來相對復雜一些。
六、合同多次延期
海員常常擔心如果拒絕雇主的要求就會被列入黑名單。ITF解釋說,在權力不平衡、行動自由受到限制的情況下反復延長合同可能是強迫勞動的直接跡象。海員在船上的法定絕對最長期限為11 個月。
七、拒絕提供基本必需品
海員不僅在船上工作,而且在船上生活,有時甚至無法獲得體面的生活條件、健康和福祉的基本必需品,例如定期營養膳食、飲用水、供暖、照明、電力或與家人聯系的互聯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