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將調整港口費政策
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USTR)已決定進一步調整其針對中國建造船舶的擬議港口費用結構,側重于調整汽車運輸船、美國液化天然氣(LNG)出口方面的部分條款。
6月6日,USTR宣布已就針對“中國海事、物流和造船行業主導地位”的301條款貿易行動擬議修改方案開啟公眾意見征詢期。該修改方案于2025年6月6日公布,將擴大對汽車運輸船的打擊面,同時放寬LNG出口許可要求。意見提交的截止日期為2025年7月7日。
進一步打擊汽車運輸船
USTR提議將收費標準從載車量改為凈噸位,并稱,此舉或將更好地與商業執行和稅收規范相一致,從而減少結構較大但貨艙空間較小的船舶的費用。
修改前,USTR要求自2025年10月14日起,每單位車(CEU)收取150美元費用,如船東在美國訂購并接收同等規格或更高CEU的汽車船,可對特定船豁免收費三年;修改后,每艘汽車運輸船的收費結構調整為以凈噸位為基礎。
USTR解釋稱,此次修改更易于收費管理,并有助于避開逃稅的潛在途徑。與車道米數類似,凈噸位是衡量船舶而非貨物的指標,因此即使是空載汽車運輸船在壓載狀態下抵達港口,仍需繳納費用——而這此前遭到美國以外人士的強烈批評。
同時,USTR提議對參與美國海事安全計劃(MSP)的外國建造的汽車運輸船實施“定向覆蓋”收費。該機構指出,MSP旨在“減少對中國的依賴”,這是新港口費用的核心目標。
LNG船造不出來,放寬要求
USTR提議推遲對美國LNG出口實施“美國建造LNG運輸船要求”的執行時間,并刪除許可證暫停條款。
修改前,USTR要求自2028年至2047年,美國出口LNG需要使用美國船舶比例逐步由1%提高到15%。如果LNG出口商未能在既定時間達到相應船舶比例,將暫停LNG出口許可證。修改后,USTR提議刪除許可證暫停條款,以“緩解該條款對美國LNG行業影響的擔憂”。
針對LNG行業要求的調整在于,目前美國尚未擁有由本國船廠建造的LNG運輸船:最后一批由美國船廠建造的LNG運輸船于1980年投用、2021年報廢,且建造LNG運輸船的船廠已于1986年關停。
USTR稱,鑒于在四年內擴大美國LNG運輸船建造計劃面臨的挑戰——這一前景存在不確定性且伴隨實際技術風險——LNG出口商已告知USTR:若船舶無法在2028年前建成交付,希望取消暫停許可證這一條款。目前來看,USTR已同意美國LNG出口商的修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