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船違反《清潔水法》,達飛被罰款16.5萬美元!
日前,全球第三大集裝箱班輪航運公司達飛輪船(CMA CGM)與美國環境保護署(EPA)達成和解,將支付 165,000 美元作為旗下四艘船舶違反《清潔水法》的罰款。
和解協議涉及船舶分別為“CMA CGM A. Lincoln”輪(罰款金額48,277 美元)、“CMA CGM T. Jefferson”輪(罰款金額48,233 美元)、“CMA CGM Fidelio”輪(罰款金額52,197 美元)和“APL Columbus”輪(罰款金額16,293 美元)。
根據EPA的說法,達飛輪船旗下上述四艘船舶違反《清潔水法》的行為包括在排放壓載水之前未能按照美國港口(包括加利福尼亞州洛杉磯港)的合規期限進行處理;未記錄年度綜合檢查的結果;未對壓載水處理系統進行年度校準;未監測壓載水處理系統的排放并取樣;未在年度報告中報告完整、準確的信息。
據悉,EPA 與達飛輪船的和解解決了違反《清潔水法》的指控,并在最終批準之前需要經過 30 天的公眾評議期。
在過去的十年中,EPA要求進入美國港口和水道的商船船東和運營商遵守船舶通用許可證計劃。他們必須提交船舶正常運營過程中附帶排放的意向通知。作為許可證的一部分,船舶還需要進行自檢并保存一系列記錄。
EPA強調,船舶自檢是識別潛在泄漏源、污染預防設備損壞或其他可能導致許可證違規的問題的一種手段。自我檢查允許船東和船舶經營商及時診斷和解決問題,以保持遵守許可證和美國法律。美國環保署正在采取行動加強執法力度,因為許可計劃依賴于許可證持有者的自我報告。
一個多月前,太古輪船及日本明治航運(Meiji Shipping)子公司MMS Co.也因旗下多艘船舶違反美國《清潔水法》,被罰款33.7萬美元。前者涉及違規的船舶分別為1600TEU集裝箱船“Papuan Chief”輪、“New Guinea Chief”輪和39,600載重噸散貨船“Lintan”輪;后者涉及違規的船舶為化學品運輸船“St. Pauli”輪以及更名的原油運輸船“Centennial Misumi”輪。